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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庆节及中秋节放假通知
2017-09-20 13:07   新闻中心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学校国庆节及中秋节放假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101日(星期日)至108日(星期日)放假调休,共8天。930日(星期六)教工上班,学生上课,执行106日(星期五)的教学安排。

 

二、值班安排

 

1.学校安全保卫值班室设在保卫处派出所,值班电话:湖西校区8571 1110、湖东校区8557 311024小时)。

 

2.放假期间,保卫处、学工处、后勤保障处、校医院、信息化建设办公室等部门须安排值班,如有突发事件要及时向安全保卫值班室报告。上述部门请将值班表于926日前报送至党政办公室行政科。

 

联 系 人:刘庆

 

联系电话:85711116  邮箱:271214442@qq.com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部门)要在假前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包括自然灾害防范、旅游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及卫生防疫、易燃易爆物防范和人身伤害预防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确保师生员工安全返校,禁止组织师生员工集体外出活动。

 

2.各单位(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管控措施和安全防范措施,强化直接责任、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加强公共卫生管理,有效监测和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严格遵守学校纪委《关于严明纪律确保国庆中秋廉洁过节的通知》要求。严防 “节日腐败”,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活动;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公车私用;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违规发放和领取津贴、补贴、节礼;接到举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党政办公室

 

2017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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