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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年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的通知
2014-04-04 17:50 新闻资讯  新闻中心

关于申报2014年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审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为做好2014年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2014年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选根据学术成果的科学性、创新性、应用性,分一、二、三等奖进行综合评定,评定标准详见《办法》。为鼓励广大科技工作者特别是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参与学术研究的积极性,特设立优秀奖,对在学术上有创新点、达到一定学术水平,但由于获奖比例限制而不能得奖的学术成果评为优秀奖。

二、申报要求

1.凡在201111日至20131231期间公开发表的符合《办法》要求的各类学术论文类成果、学术著作类成果均可参评。

2.学术论文类成果可单篇论文进行申报,也可将围绕同一课题不同研究阶段发表的系列学术论文著作整合成一项成果进行申报;学术著作类成果接受著、编著类成果申报,主编类、教材类成果不在评奖范围内。

3.已获得过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奖励的成果不能再次申报;已获得过奖励的成果中的任一单篇论文,不得与其他论文组合成新的成果申报;同一篇论文只能由一位申报人申报,不得由不同申报人组合成不同成果申报。

4.学术成果第一作者所在单位必须在吉林省;成果组成论文的署名单位必须为作者现所在单位,为其他单位的,需提供涉及单位出具的授权报奖证明加盖公章。

5.学术成果报奖人排名时,所列报奖人必须在成果组成论文中有署名,否则不得列入;第一作者必须在组成成果的全部论文中有署名、2/3以上论文中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第二、三作者必须分别在组成成果的1/2以上论文中有署名。

6.每位申报人只能申报一项成果;每项成果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渠道重复申报。

7.违反以上要求申报的成果,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8.参评学术成果的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好备份。

三、申报方式

申报工作通过“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申报评审管理系统”(网址:w.why-e.com.cn/jlnssr),实行网上受理、书面材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

1.长春工程学院作为学术成果的推荐单位。省科协不接受个人的直接申报。

2.申报人需向科技产业处综合科提出报奖申请,获取网上系统登录帐号,按相关要求对学术成果信息填写、提交。

3.经评委会办公室最终审核后,方可由申报人将准备齐全的书面材料报送至我校科技产业处综合科。

四、申报材料

学术论文类成果书面申报材料:

1.《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审表》(网上填写,通过评委会办公室资格审核后,自动生成、下载并打印)。

2.每篇论文发表刊物的原件或全文复印件;

3.若提交外文成果请附中文简介,同时成果题目、每位作者姓名和作者单位要翻译成中文;

4.正规查新机构出具的引证检索报告,内容需包括每篇论文的被检索收录、被引用次数、论文发表时刊物影响因子证明等;

5.项目来源、成果被应用推广、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相关证明;

6.系列论文类成果额外报送有所有报奖人按照报奖排序签名的名单,加盖单位公章;

7.其他需要证明的材料;

8.所有材料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装入一个文件袋内上报,并另打印《评审表》首页粘贴于文件袋外。

学术著作类成果书面申报材料:

1.《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审表》(网上填写,通过评委会办公室资格审核后,自动生成、下载并打印)。

2.原著一部;

3.若提交外文成果请附中文简介,同时成果题目、每位作者姓名和作者单位要翻译成中文;

4.其他需要证明的材料;

5.所有材料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装入一个文件袋内上报,并另打印《评审表》首页粘贴于文件袋外。

五、其他事项

1.申报时间:201441日至2014520

2.《办法》、《工作指南》可在“吉林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申报评审管理系统”首页获取。

3.联系电话:85711194

http://kjc.ccit.edu.cn/admin/v/sysimage/file/doc.gif附件:成果报奖人署名排序声明(签名名单)样式.doc

科技产业处

201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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