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实验室概况>>规章制度>>正文
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管理制度
2024-10-24 18:36  

重点实验室为贯彻“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管理体制,从实验室建设和学术梯队配备出发,聘请优秀技术人员到实验室工作,努力使实验室成为科学研究基地、人才培养和学术活动中心,结合实验室特点和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为保证和促进实验室聘用人员的科研水平不断提高,保证实验室固定人员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本实验室每两年对实验室全体固定人员进行一次科研进展及研究成果情况考核评估。

、考核评估工作在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指导下进行。

、考核评估主要根据科研工作成果量化指标进行。

、对在两年期间科研工作进展达不到实验室平均水平或出现其他不适宜继续作为实验室固定人员情况者(如长期出国逾期不归者),将取消其作为实验室固定人员的资格。

选择吸收实验室客座人员和流动进修人员中科研工作突出者作为新的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特别是要注重选择吸收年轻研究人员加入实验室固定人员队伍。

在实验室建设过程中,设置学术带头人或学术骨干的流动岗位,以保证能够随时、及时地引进或聘任优秀中青年研究人员。

涉及到人员调动者,由长春工程学院人事部门配合解决。


关闭窗口
 实验室简介 
 学术委员会 
 组织结构 
 仪器设备 
 规章制度